昨天(11月14日)下午,汕头保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26450万元拿下位于潮南区胪岗镇胪岗居委三村经联社渠北洋的约81亩地块。
据天眼查显示,汕头保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广东正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控股。
而在去年,海丰县保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东正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20000万元拿下位于潮南峡山的一宗宅地。后由汕头保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为正悦华府项目。
据了解,该地块坐落于潮南区胪岗镇胪岗居委三村经联社渠北洋,面积46506.93平方米。用地性质:02-07-02地块为服务设施用地(R22幼儿园用地),02-07-01地块为二类住宅用地/服务设施用地(R21/R22)。总用地面积:54319.90平方米(81.48亩),其中:02-07-02地块实用地面积2430平方米(3.64亩);02-07-01地块实用地面积44076.93平方米(66.12亩),道路面积7812.97平方米(11.72亩)。

①容积率≤2.0(即计容建筑面积≤4860平方米),按《潮南区中心城区东三路南段周边片区02-07-02、02-07-01地块土地出让竞买须知(配套设施投资建设部分)》建筑面积不少于1814平方米。⑤停车配建面积≥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的5%。⑥按不低于国际一星级绿建标准建设。
①容积率>1.0、≤4.0(即 44076.93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76307.72平方米)。②建筑密度≤30%(其中主楼≤25%)。⑤可建居住区商业服务设施计容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地块内计容总建筑面积的10%。⑥停车配建面积≥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的30%,停车位按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充电设施接口。⑦地下空间作为停车和其他配套设施用房使用,地下负一层可建地下商场(不计容积率)。⑧同步配建不低于320平方米的文体设施用房,宜设在首层或二层,并有方便的对外出入口,满足无障碍设计要求;按照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健身设施。⑨同步配建不低于280平方米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应安排在建筑的低层,安排在建筑的二层(含二层)以上,应设置无障碍电梯,但不得安排在建筑的地下层、半地下层和夹层。其中,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的主要出入口应单独设置。建成后无偿移交给胪岗镇人民政府管理,产权归潮南区人民政府。⑩配套建设02-07-03地块使用集体建设用地面积7813.53平方米(11.72亩)的公园绿地/广场用地,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潮南区胪岗镇胪岗居委三村经济联合社管理。具体按《潮南区中心城区东三路南段周边片区02-07-02、02-07-01 地块土地出让竞买须知(配套设施投资建设部分)》执行。⑪配套建设02-07-01地块东、西两侧的规划道路,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潮南区胪岗镇人民政府、汕头市潮南区胪岗镇胪岗居委三村经济联合社管理。具体按《潮南区中心城区东三路南段周边片区02-07-02、02-07-01 地块土地出让竞买须知(配套设施投资建设部分)》执行。⑫配套建设总用地范围内的幼儿园并无偿移交给潮南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具体按《潮南区中心城区东三路南段周边片区02-07-02、02-07-01 地块土地出让竞买须知(配套设施投资建设部分)》执行。项目建设须符合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70%和可透水地面积比例不小于40%。建筑围墙采用通透式围墙退让道路和绿地距离应不小于2米;采用非通透式围墙退让道路和绿地距离应不小于4米。土地出让年限住宅用地为70年、服务设施用地按具体用途确定,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