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金东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再被罚。
违反《汕头经济特区商品房销售条例》(2015年6月29日汕头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第四十二条第一款,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依据《汕头经济特区商品房销售条例》(2015年6月29日汕头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第六十九条第(六)项,对广东金东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出罚款5160元的处罚。
据了解,“领荟湾”地处珠港新城,位于中山东路与衡山路交界,于2018年年初正式面世。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8万㎡,规划建设5栋塔楼及商业裙楼,项目集总部办公、湾区公寓、双首层商业街等多元业态,主打小户型公寓产品。
据了解,自今年以来,广东金东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多次因以其他形式收取预售款而被处罚。